国际标准图书馆标识(ISO 15511-ISIL)与中国图书馆代码应用方案探讨
董曦京
中国国家图书馆 北京100081
摘要

简要介绍ISO 15511-ISIL标准编码规则、ISO/FDIS 28560标准的多个馆标识数据项。探讨ISO 15511-ISIL架构下编制的中国版ISIL,对其注册管理体系、在ISO/DIS 28560-图书馆RFID编码标准数据项中的ISIL编码压缩应用提出建议。

关键词: ISIL; 图书馆标识; RFID; 图书馆标准化
ISO 15511-ISIL and the Precept of China Version ISIL Application
Dong Xijing
National Library of China,Beijing 100081,China
Abstract

The paper briefly introduces ISO 15511-ISIL:2003 encoding rules and library ID data elements from ISO/FDIS 28560. It discusses the structure of China version ISIL, then proposes some suggests to registration system and ISIL compaction encoding application in ISO/DIS 28560 data elements.

Keyword: ISIL; Library ID; RFID; Library >standardization
1 引 言

2000年世界上出现了使用50万枚RFID标签的图书馆用户,由此RFID自助式借还、自动分检系统在图书馆业逐渐风行起来。通过一段时间的应用实践,图书馆用户和RFID设备商逐渐意识到要想在开放的社会环境中安全开展RFID自动识别流通作业,需要为每件馆藏的RFID标签加上世界唯一化权属馆标识,因为从各个图书馆借出的馆藏会以个人携带或互借、图书自动分检-配送转运体系出现在世界的各个地方,以主动或被动方式与各类RFID非接触感应器发生识别应答,唯一化权属馆标识是判断是否对馆藏进行相关流通作业的首要条件之一。在RFID芯片存储条件下将一定长度的馆标识写入电子标签比较容易实现,但一维条形码由于受编码容量限制,图书馆业长期未能实现全球馆标识标准化编码,部分图书馆之间甚至存在馆藏条码重码问题,流通中馆藏权属识别主要依靠馆员和读者对馆藏章的辨认来实现。以图书馆RFID应用需求和技术条件成熟为契机,经过三年时间酝酿,ISO组织于2003年12月发布了ISO 15511- ISIL (International Standard Identifier for Libraries and Related Organizations)[ 1] 国际标准,其中文名称可译为 “图书馆及相关组织国际标准标识符”,也即国内业界俗称的“馆代码标准”。

ISIL不仅可以用作自动化设备对流通馆藏权属的甄别,同时也可作为图书馆及相关组织编目信息交换业务中每条数据的权属标识、数字信息获取及发送目标机构的标识。ISO 15511标准中准确表述了其适用对象、编码方案和组织使用方案。按照国际普适的设计原则,它不仅引用和规定了其必需具备的国际区分代码与整体架构,也给各个国家或地区保留了必要的个体需求调整空间,因此充分理解ISO 15511中各项条款、合理地规划好本国后续方案是一个重要的课题。以下对ISO 15511的关键条款和中国国内代码规划方案加以阐述。

2 ISO 15511-ISIL标准的要点

ISO 15511-ISIL标准规定了国际通用馆代码的编码结构和规则,现将其要点归纳如下:

(1)ISIL标识代码的申请对象是图书馆及相关组织。在特定情况下,某些组织可能具有一个以上的ISIL,例如:一个大机构下的分支业务部门。在使用时,注册管理者应尽量使代码用户注册数量最小化,而不是过滥注册。

(2)ISIL可以通过电子媒体格式、纸介质印刷格式使用。ISIL写入RFID标签时可用于馆藏的权属标识,嵌入网络电子信息包可标识其创建者、资料获取来源或发送目的机构。

(3)ISIL在国家-地区代码上引用了国家及其地区名称代码标准(ISO 3166 Codes for the Representation of Names of Countries and Their Subdivisions),采用标准中的两位拉丁(无注音符号)字母国别及地区代码方案。

(4)ISIL 是一个可变长标识符,最长由16个字符组成,使用数字、拉丁字母、分隔符号:斜线(/)、连字符(-)以及冒号(:)。ISIL必须以字母开头,连字符(-)是ISIL字串中前缀部分与后续编码之间必备的分隔符。

(5)一个ISIL由两个主要部分构成,第一个部分即前缀部分,为国家地区代码或注册过的相关组织代码(非国家地区代码)。ISO 15511标准规定国别地区代码使用ISO 3166标准的两位字母代码;而注册的非国家地区用户前缀代码必须大于两位(一般最长为4位),并事先得到ISIL机构的注册许可。

例如:

CN = 中国 国家

GB = 英国 国家

ocl = OCLC Inc 公司

前缀之后是连字符“-”,随后是第二个部分,即图书馆代码段,它可以是含字母、数字、分隔符号的混合项,可根据国家区域的特点来编制,对于地域较大国家或地区推荐引入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代码,图书馆标识符段最长可至11位。

(6)对采纳国家-地区代码前缀的情形,在每个国家-地区内由其业界普遍接受的机构负责为其境内的图书馆及相关组织分配标识符,此负责机构应向国际ISIL权威注册机构登记。

(7)对采纳非国家-地区代码前缀的,其前缀代码名下的责任团体需在本国注册此前缀的同时向国际ISIL权威机构注册。

(8)ISO 15511馆代码保证了世界范围内图书馆代码的唯一性。

(9)ISIL标准草案由丹麦图书馆组织起草,国际ISIL中心机构设立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的丹麦国家图书馆内。

3 ISIL 在图书馆RFID数据编码标准

ISO/FDIS 28560中的应用

图书馆RFID应用首先提出了国际标准化馆代码,比其更复杂的“图书馆RFID标签数据编码标准”制定工作随后也被启动。丹麦图书馆组织于2003年提出馆标识方案后,2005年又提出了世界第一个“图书馆RFID数据模型”[ 2]编码标准草案,这一次引发的讨论更加广泛和深入。世界多国图书馆组织与ISO组织共同组建的图书馆RFID标准专项工作组于2008年5月9日宣布制定国际图书馆业RFID数据编码标准,标准申请代号为ISO 28560,2010年1月12日ISO 28560工作组宣布其标准进入FDIS终稿评审期。本文仅就这一标准涉及到的ISIL应用部分加以介绍和讨论。

3.1 ISO/FDIS 28560标准中的馆标识数据项

ISO/FDIS 28560分为三个部分:

(1)ISO/FDIS-28560-1:总体要求及数据项[ 3]

(2)ISO/FDIS-28560-2:基于ISO 15962 的编码[ 4]

(3)ISO/FDIS-28560-3:固定格式编码[ 5]

其中,ISO/FDIS-28560-2方案由澳大利亚、美国、英国联合提出,其基础是2006年澳大利亚提出的图书馆RFID数据提案[ 6],特点是含有标签数据项相对标识符索引,数据采取动态格式存储。

ISO/FDIS-28560-3方案由丹麦与荷兰联合提出,其蓝本即是丹麦提出的“图书馆RFID数据模型”,特点是对标签数据采取固定格式存储。

ISO/FDIS-28560-1标准规定了-2,-3两个标准需共同遵守的各类技术参数,包括25个标签用户数据存储区数据项及其序列号,需特别指出其中5个项与馆标识相关,分别是:

第3 项:馆藏权属馆标识ISIL—— 规定采用注册的ISIL馆标识。

第11项:馆际互借馆标识ISIL ——规定采用注册的ISIL馆标识。

第23项:可替换馆标识—— 一般采用本地或本国原有规定馆标识。

第24项:附属馆(分馆)标识—— 低于ISIL层级的自定义馆标识。

第25项:可替换馆际互借馆标识—— 一般采用本地或本国原有规定馆标识。

其中,第3、11项为ISIL馆代码,第23、25项为区域标准馆代码,第24项为自定义馆代码,很明显ISO/FDIS-28560标准考虑到国际标准化馆代码系统的建立周期问题,其数据项设置既适用于国际通用馆标识体系,也可兼容原有区域馆标识体系,用户在未提出本地区(或国家)ISIL之前,可以沿用旧体系馆代码。但用户在使用馆代码时应遵守上述ISO/FDIS-28560的规定,区分性地将三种馆代码填入相应字段项,ISIL标识是馆标识的优选字段。

3.2 地区-国家馆代码与ISIL的兼容调整

虽然用户可以沿用本地编码体系,但从发展的角度看有必要藉ISO 15511-ISIL为架构基础,一次性设计出本国的国际标准化馆代码新体系。ISO 15511-ISIL主要是约定了一种编码格式,将修改或编制符合国际标准格式代码的权力交给了所在国,而不是直接为全世界图书馆用户编制馆代码,该标准架构为所在国的旧编码扩容,兼容留有很大空间,除国家前缀之外没有特别强制性条款。

能否对某种原馆代码体系实施简单附加国家代码前缀而与国际标准兼容和能否对原编码进行结构调整扩充编码冗余量,主要取决于原编码设计结构的可调适应性。从ISO 15511标准文件附录中看到,确实有一些国外旧馆代码体系可以通过简单附加国家前缀更新为新国际代码。但如果对某些旧编码体系做较大改动,会从基本结构上打乱和否定原有体系构思,造成自体系前后编码结构释义不一致,几乎是创建一个全新体系,这样就不如保持旧体系不变,完全不受旧体系约束地按照国际标准理念建立一个新编码体系,旧代码用户可以选择继续使用旧码或注册新码,但不再增加旧码体系申请注册,新用户一律注册ISIL新代码。

中国地域辽阔,未来社会图书馆类型多样,因此图书馆代码的结构设计应满足:编码冗余量设计可无排斥性地接纳社会上所有类型图书馆的代码注册;编码唯一性控制(分配和查重)的易于实现性;国家的单一注册中心或多注册点的协调性。

4 中国图书馆馆代码方案及应用策略

目前,中国图书馆业RFID应用、全城多层次图书馆联网合作发展处于快速上升期,自动识别自助式服务和自动分拣机逐步普及,联合编目信息共享-传递,数字图书馆联网业务合作,部分图书馆保持相当数量的馆际互借业务,这些都对标准化馆代码提出了需求。虽然中国标准组织于1996年发布了图书馆代码试用草案[ 7],但该方案原设计容量冗余偏小,不能涵盖所有类型图书馆。因此,中国图书馆业界有必要遵照ISO 15511:ISIL-2003 架构编制完成中国图书馆馆代码标准,建立注册管理体系。

中国国家图书馆于2004年开展了包括“中国图书馆标准馆代码的方案”在内的RFID应用技术标准化问题研究,于2007年公布了中国图书馆“4段式馆代码”草案[ 8],并被若干实施RFID应用的图书馆采用。下面简要介绍一下草案的编制思想和标准条款内容。

4.1 中国图书馆馆代码草案编制原则

中国图书馆馆代码草案编制原则如下:

(1)参照“ISO 15511:ISIL-2003图书馆及相关组织国际标准标识符”标准的基本架构。

(2)参照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业已颁布的行政区划代码标准(GB2260-2000)[ 9]

(3)编码可为各类型图书馆分配馆代码,代码用户冗余空间充足,分配合理。

(4)遵照ISO 15511:ISIL-2003协议,建立国内相应代码管理-注册组织体系。

(5)本编码旨在为有需求的图书馆分配唯一化馆代码,没有行政管理功能。

4.2 适用领域

中国图书馆馆代码草案适用领域如下:

(1)中国图书馆馆代码适用于图书馆RFID技术应用、馆际互借、图书馆数字媒体网络管理、图书馆共享资源管理、联合编目管理、纸介质文件的印刷标识。

(2)在图书馆RFID标签中,本编码的存储位置是用户数据存储区的权属馆字段,适用于符合ISO /IEC 18000-3 (13.56MHz) 或ISO /IEC 18000-6 (900MHz)协议的芯片。

(3)在图书馆业数字媒体或网上传输数据包(帧)中和机读目录中,本编码存储于相应的权属馆代码字段中。

4.3 编码结构

遵照ISO 15511-2003标准中提出的国际馆代码可由变长16位(最大)含字母、数字、分隔符字符组成,国别代码遵守ISO-3166-1标准。

中国图书馆ISIL代码结构特点如下:

(1)馆代码长度

由变长16位(最大)阿拉伯数字、拉丁字母(无注音符号)、间隔符“-”组成。其顺序是国别代码2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标准代码6位;图书馆类别代码1位,图书馆自代码4位(最大),4个字段间由3个分隔符“-”分隔。

(2) 2位国别或地区代码

采用ISO-3166-1——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 10]标准中的2位拉丁字符,如:CN代表中国。

(3) 6位中国行政区域代码

本字段设置遵照了ISO 15511中的建议,在较大国家地区编码中引入该国家行政区域代码。采用GB2260-200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标准代码。

(4) 1位图书馆类别代码

为了便于对众多各类型图书馆(室)分级注册管理的方便性,降低查重-唯一性-分配代码的时间周期,协调单一注册中心和多注册点问题。编码中设计制定了1位图书馆类别代码,它由数字或拉丁字母构成,顺序是:1、2、3、…9、A、B、C、…Z,当容量不足时可由小写拉丁字母扩展,类别冗余可扩展至61个(不使用0)。

本草案已经预分了17个图书馆类型及编码,具体分型编码定案可参见未来标准公告。

特别说明,虽然本标准中为军事单位分配了专用代码,但保密、准军事单位图书馆馆代码编码注册在其内部进行,不必遵守此标准。已完全向社会公开的文职军事单位图书馆(如大学、医院、科研文职行政机构)愿意加入本编码系列的可向本体系注册,以便于图书馆合作业务的开展。

(5) 4位(最大)可变长图书馆自身代码

由图书馆实体申请提出,经注册管理机构查重后确认,在前方12个编码(含分隔符)相同条件下,即同一县/区(直辖市的区与县同级)行政区划下的同一图书馆类别下,图书馆自身代码不得重码,它可由数字或拉丁字母组合而成(每位字符选自26个拉丁字母+10个数字的编码元素集合),编码冗余计算总量为:

1位代码 361=36

2位代码 362=1 296

3位代码 363= 46 656

4位代码364=1 679 616

361+362+363+364=1 727 604个,扣除4个零代码(0,00,000,0000),一个县/区的单一类别图书馆编码冗余量为:

1727600 ≈ 172万个编码

一个县/区的所有类别图书馆编码(目前按17类计,可扩充)冗余量约为:

17×172 = 2 924万个编码

4.4 馆代码的注册与管理

从上述编码冗余计算中可以看出,本编码冗余量十分充沛,完全可以长期满足中国图书馆的代码注册。冗余量的问题解决后,注册就成为现实操作中的下一个实际问题。

从结构设计角度看,本编码可以满足单一注册中心的查重-分配代码要求,但中国地域辽阔,由全国单一注册中心直接面对从大型图书馆直至中小学、社区、村组小图书馆的申请注册,代码新增、变更、合并、取消工作会很频繁,申请-查重-分配代码的等待时间可能会较长。本编码之所以在区划和图书馆类别上设立了较细化的编码,就是考虑到分行业多中心注册实施的可能性。

(1) 注册机构的设立

注册机构设立的总原则旨在为全社会无疏漏、高效、编码唯一化地提供馆代码注册服务,建立中国图书馆代码多中心注册体系的设想如下:

①对图书馆相对集中的行业设立分行业图书馆代码注册中心,实现归口管理。其中包括:省市县级公共图书馆类、中国科学院类、中国社科院类、高等教育类、军队类、中央部委省级政府类、初中等教育类(具体归口规定由图书馆界协商后确定)。其中初中等教育类可组成全国、省、县/区三级体系。这些分中心可以委派现已存在的行业图书馆管理体系来承担。

②对上述类别以外的各类较少行业的图书馆代码注册,由其所在行政区划的县/区级公共图书馆代码中心负责注册,数据向省级中心传递。

③每个图书馆不得向一个以上的注册中心重复注册。

④在北京设立一个全国数据汇总中心,接收各分中心定期上传的数据,以便备份和统计,但它不负责注册、争议仲裁等问题。全国数据中心可由相关部门、图书馆学会会议来确定机构设置。

这样的多中心注册结构体系重码概率不大,因为每个图书馆除自身4位代码外,其他属性已被图书馆所在的全国行政区划位置和隶属行业代码自然“锁定”。一般不会(不应该)出现一个图书馆跨县/区分配代码;每一类注册中心各司其职,不会(不应该)为本行业以外的图书馆分配代码;分散类别图书馆数量有限,但类别编码清晰,在图书馆所在地县/区分配代码,一般也不会(不应该)出现一个图书馆跨县/区、跨类别分配代码;每个图书馆只允许向一个注册分中心注册,出现错误也应当局限在一个县/区行政区划和隶属行业下的4位(最大)自身馆代码内,发生争议时易于及时协调和处理。

由国家代码、区划代码、行业代码、自身代码组成的“4段式”馆代码使图书馆按隶属行业多中心注册成为可能,比省级区划代码后无定义流水号法在查重和唯一化上更有保证。

(2)ISIL数据保存与维护

图书馆ISIL分行业注册的数据将首先输入-存储-维护于各自的分中心数据库内,并定期上传汇总到全国数据中心。

对图书馆集中行业,例如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图书馆总馆负责中国科学院系统图书馆代码的申请注册和数据保存维护;教育部高等教育部门负责全国高等学校图书馆代码的申请注册及数据维护;教育部初中等教育部门的三级(部、省市、县/区)管理组织负责全国小学、中学的图书馆代码申请注册和数据保存维护;国家图书馆负责省、市、县/区级以上公共图书馆代码的申请注册和数据保存维护等。

对上述图书馆集中行业以外的各类图书馆,县/区公共图书馆负责这些图书馆代码的申请注册和基本数据维护,并定期上传至省、市公共图书馆数据中心。

实际上,上述图书馆管理架构已经存在,甚至类似的管理数据库也已经存在,按照代码注册需求,重新修改调整相关数据库和组配数据库资源即可实现全国ISIL数据库的管理。这样做可节省相关的人力财力,分散数据库管理压力,实现多点备份数据。

4.5 中国图书馆ISIL的编码压缩应用方案

从上述方案中可以看出,“中国图书馆代码方案”的前12位编码(包括分隔符“-” )都是规范定长的,即:

2位国别字母代码-6位行政区划代码-1位分类代码-…

由此不难想到前12位编码中的2位前缀“CN ”、3个分隔符“-”对于某些图书馆属于重复字符,这很像ISBN代码中的分隔符“-”。现实中,大多数中国大陆的中小图书馆其国际互借是小概率事件,在日常流通业务中“国家标识”属性是默认的,不必重复审核。此外在标签点检、借还业务上尽可能减少标签与阅读器的信息交换量可提高作业速度,节省存储空间。鉴于这两点原因,特别建议对中国图书馆代码采取如下实际编码压缩应用方案:

(1)在申请注册馆标识标准原码、纸面印刷馆代码时采用上述全字符(字母、数字、分隔符)馆代码格式。

(2)对潜在国际互借业务的大、中、小型图书馆(图书馆自己做出业务判断),其RFID标签中存储的ISIL代码中保留国家代码后的“-”分隔符,取消后2个“-”分隔符,但馆自身代码仍为4位(最大),不得超过。

(3)对没有国际互借业务的中小型图书馆(图书馆自己做出业务判断),其RFID标签中存储的ISIL代码中可取消2位国家代码及3位“-”分隔符,但馆自身代码仍为4位(最大),不得超过。

(4)对国内特殊图书馆相关组织ISIL(如上述ISO 15511中例举的“ocl-OCLC”),由于其前缀位长(3-4位)与使用国家2位拉丁字母前缀的ISIL代码格式不统一,其ISIL标识以全编码(字母、数字、分隔符)格式存储。

(5)对标签中馆代码需要以完整馆代码显示、传输的情况,其缩写馆代码可予以解析重组还原。

上述5条建议配以ISO 28560 中专用的ISIL代码存储项,中国图书馆ISIL同样可以保证唯一化不重码。此类数据处理方式在ISO/IEC 15962协议的图书馆行业RFID数据前缀(1 0 15961 8)解析重组[ 11] 和ISO/DIS 28560-3标准的 ISIL压缩中都有例证。

5 结 语

需求是图书馆新标准开发的第一驱动力,ISO 15511-ISIL与ISO/FDIS 28560标准是图书馆技术自然发展背景下的必然产物。对于ISO 15511-ISIL标准应该这样来看待:在条形码时代,虽然图书馆组织也曾设想过在条形码中加入国际标准化馆标识,以便用自动识别来代替人工操作对馆藏(章)的识别,但限于一维条形码的容量条件未能实现。进入RFID时代,具备了在馆藏RFID标签上存储馆标识的条件,同时国际馆标识也是RFID全感应识别应用所必需具备的基本条件,此时ISO 15511-ISIL标准的推出是必然而又及时的。从整体上看,ISO 15511-ISIL标准是图书馆RFID应用大数据模型标准ISO/FDIS 28560中的一个必备小组成部分。

从研究中了解到,这两个国际标准并不能直接简单用于各国实际应用,所在国图书馆组织需依照国际标准框架继续完善并开发出本国标准体系,这类工作既需要较长时间的前期跟踪和预备性研究,也需要时间在本地标准发布后继续完成应用规范的制定与实施。

ISO 15511-ISIL 已正式发布,由于标准主要是提出国际标准代码的架构,条件较为宽松,有些国家的区域标准仅需附加国家代码前缀即可升级到国际标准,对于前期开发不完善的区域标准体系则正好可以借机加以完善。相对而言,业界对ISO 15511-ISIL的排斥性意见并不多。

ISO/FDIS 28560标准 于2010年1月12日进入到草案终审(FDIS)状态,登录其网站http://biblstandard.dk/rfid/可方便地看到其工作组成员名单、每次的投票情况及工作组活动进展情况。由于草案期延续了5年时间,反复争议、投票和业界会议讨论反馈使草案得到不断修改和充实,工作组对标准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和数据项已达成共识,没有反对意见。标准第二、第三部分的反对意见也已经降至一票,达到了进入终审阶段的要求。

以发展的眼光看待ISO组织在图书馆RFID方面的研究工作,及时跟进国际标准化技术研究,将可借鉴的技术介绍给国内业界,有利于我国图书馆业在新技术领域的平稳发展。截止到2009年底,国内在用的图书馆系统没有一家(即使是同一个设备商)的标签数据格式是统一的,或者是接近国际标准草案的,这有违于图书馆RFID技术应用的世界互通的初衷。上海图书馆已经要求几家设备商按照国际标准草案对标签进行编程,提供能互相阅读的“标准化”系统,然后再招标,这也是标准化工作的另一种尝试方式。不少用户就是由于感到没有完成标准化而对系统采购持观望态度,从各个不同方向汇集的信息共同促成了国内图书馆RFID标准化研究,作为本行业实际应用性专业研究机构,中国图书馆标准化组织责无旁贷地应承担起这一任务。

目前,国际上在图书馆ISIL、标签编码、数据交换软件标准化三方面的基础性工作已接近完成,中国并没有很好地介入到其中。因此,中国图书馆业界应当有紧迫感,在这些标准的国内版研究过程中尽量做得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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